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蜜雪冰城加盟赔了多少钱-攀附“蜜雪冰城”系列商标——判赔50万-视野爱问信息咨询网

蜜雪冰城加盟赔了多少钱-攀附“蜜雪冰城”系列商标——判赔50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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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攀附“蜜雪冰城”系列商标?判赔50万!】蜜雪冰城公司于2008年成立,享有包括“蜜雪冰城”在内的一系列注册商标,经过多年的发展,该品牌在消费者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。2020年,蜜雪冰城公司发现梁某伟从案外人处受让取得“蜜雪の约”商标,并将上述商标授权给蜜某公司,用于蜜某饮品店连锁加盟使用。蜜雪冰城公司认为梁某伟、蜜某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,上诉至法院并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蜜某公司在宣传资料、产品外包装、门店招牌、饮品杯、手提袋、单杯袋、员工服装等多处使用的“蜜雪の约”标识与蜜雪冰城公司的注册商标相比,构成近似,容易造成混淆。

蜜雪冰城公司与蜜某公司属于同业竞争关系,在“蜜雪の约”标识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的情况下,仍继续使用并重复申请完全相同的“蜜雪の约”商标,(该商标至今未能注册成功),明显是出于攀附蜜雪冰城公司注册商标的商誉或知名度,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认等不正当竞争意图,具有明显商标侵权的主观恶意,故两被告的行为侵害了蜜雪冰城公司的注册商标使用权。

法院一审判决:梁某伟、密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,并共同赔偿蜜雪冰城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。判后,两被告提出上诉。

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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